硕士教育

规章制度

关于制订新增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较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位点调整实施方案》(科大政发[2016]74号)精神,我校新增了测绘科学与技术等3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等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为保证我校新增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增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16年新增学位授权点(专业领域)。

1.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测绘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生物学;

2.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领域):金融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领域)。

二、修订原则和要求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要正确把握国家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简称“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内涵,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湖南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所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进行(附件1)。

2.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与本学位点学位授予标准有机统一、有效衔接。

三、工作组织与时间安排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充分论证,其中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必须有企事业单位专家参加。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原则上3年内保持不变。

2.经培养指导委员会充分讨论后,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331日前将拟定的培养方案电子和纸质文档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稿需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

3.428前,研究生院审查完成后发布,并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入学的研究生一律执行制定的培养方案。

联系人:

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周筱芬,联系电话:0731-58291656,电子邮箱:pyb@hnust.edu.cn

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领域):陈玲,联系电话:0731-58290562,电子邮箱:305458012@qq.com

 

研究生院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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