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19 访问量: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3.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强化人性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爱民
副组长:张松彪
成 员:刘友金 曾世宏 张志彬 戴魁早
秘 书:周子剑
三、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叶文忠
成 员:王鹤 潘爱民 龚日朝
四、复试专家组
专家成员: 应用经济学博士生导师5-9人
秘 书: 符安平
考 务: 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分组及规范:面试只分1组,面试严格遵循《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执行。
五、复试资格
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英语≥40分、专业课≥65分、总分≥180分。复试考生名单见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
我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综合考试: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
方式:线上笔试(闭卷)
时间:2022年5月2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三教301
(2)面试
方式:线上面试
时间:2022年5月22日,上午:09:00-13:30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地点:三教301
(3)面试内容及观测点
①面试内容:英语口语及听力含考生自我介绍、师生英语交流;专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方面进行提问,考生作详细回答。
②评分分布及观测点:面试总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占50分、综合素质占30分。
A.外语听说能力:包括准确性、专业性、逻辑性和流利性;
B.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专业素养、专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C.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协作精神、社会责任、心理健康和仪态仪表。
七、复试成绩公布及排序
1.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专业综合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综合能力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60%+(专业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70%)×40%
2.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根据总成绩排队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八、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交学院审核。
1.资格审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本人签字确认的调档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及相关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复试考生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至学院邮箱(sxyyjsoffice@163.com)审核。
2.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用本人报名号+2022和姓名登陆(与缴报名费登陆方式相同),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缴费时间为5月19日14:00至24:00。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并签字盖章,并于复试前交至学院。
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考生于入学前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十一、学院复试录取监督小组将全程监察复试录取过程。学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并全程同步录像、录音,并在复试结束后上交研究生院。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2年5月19日